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矿山企业:
为推进矿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减轻矿山企业负担,简化采矿权申请材料,提高审批工作效率。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提出的“三个一定”和“一个全力”要求,加强砂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边开采边修复、平衡矿产开采的生态代价和经济效益。拟在全区推行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和审查,我厅草拟了《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请充分征求所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有关矿山企业意见,汇总后提出可行性意见,于10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kgc@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