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勘查
及设计优秀报告活动的通知
广西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为了提高广西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勘查及设计优秀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必须是在2016年6月以前完成的广西境内的一级、二级、三级评估报告,并且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竣工一年以上,业主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评估结论符合实际、建设场地未发生地质灾害的证明;同时还需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或项目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评审机构出具的专家组审查意见。
(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报告必须是2016年1月以前完成,所勘查、设计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完毕,已经竣工验收,并且由当地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该工程经过了一个水文年的监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报告要求文字通顺、表达准确、资料翔实,内容丰富,图件美观。评估报告要求结论符合实际,评审等级要在良好级以上;勘查、设计报告要求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性、节省投资,能结合实际解决岩土工程勘查及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二、评审及奖励
(一)我会组织资深专家对申报的报告按照各类报告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评审级别设一等奖、二等奖。
(三)获奖者由广西矿业协会颁发获奖证书。
(四)获奖证书可作为评定、晋升单位资质或晋升个人专业职称参考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参评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推荐,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先组织自评,积极申报。
(二)申报材料:参评报告、广西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勘查(设计)优秀报告推荐表、业主单位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符合实际,建设场地未发生地质灾害的证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或项目所在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评审机构出具的专家组审查意见,市级或县级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过了一个水文年的监测,达到预期效果的证明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原则上每个单位每类资质可申报2份报告参评,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齐全,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三)尚不是我会会员的单位可以在加入我会后参加此次活动,具体入会要求可向我会秘书处咨询。
(四)参评材料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送交广西矿业协会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刘玲 0771-5388235 18978820212
传真:0771-5388235
邮箱:gxkyxh@126.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 广西矿业协会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
邮编:530028
广西矿业协会
2017年11月30日